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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盘中之肉”和动物身上的肉割裂开来就可以安心地吃肉了吗? 电视纪实频道中的野兽世界节目中可以看到这样的画面:一头虎、豹之类的猛兽扑到一头牛或者鹿身上,一口咬下一块带血的肉,有人觉得太残酷,不忍再看下去。但是,为什么同样一个人可以安心地吃牛肉、猪肉呢?因为人们在市场上买到的肉都是洗去了血水、在肉品店中分割好的。这些肉被切成方方的,甚至包上了保鲜薄膜,‘很像食品的样子’。人们在煮肉食前又进一步把肉切成小片或丝,以至于进食时难以想到肉的来源。经常看到一些动物保护人士裸身抗议的照片,他们在自己身上相关部位标示出‘排骨’、‘蹄髈’、‘里脊’等就是要提醒公众,你食用的肉本来是某一个动物的身上的一个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一个生命,只有杀生,才能取得这块肉。其实,吃肉的人也不至于连这点常识都没有,只是在吃肉的时候,蓄意地“不去想这肉的来源”。以前有个笑话,当有人问不懂事的小孩,苹果和梨生长在哪里?小孩的回答是:在超市里。小孩这样回答是因为不懂事,但吃肉的人认为肉是来自肉店就未免有点装聋作哑了。当有人以为他不了解,认真地給他说明肉的来历时,他倒反而要生气了,“你不要破坏我的食欲!”是最常见的抱怨,说明他并非真的不知道。因为他既无法为自己的吃肉行为找到理由,又不想去改变。只好假定‘肉仅仅是一种店里买来的普通食品’来麻醉自己,给自己一个解脱。但是这种掩耳盗铃的做法真能给吃肉的人减轻罪恶感,带来精神上的解脱吗?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肉食主义的一个理由是人比动物强大,动物天生来就是供人们食用的。这种观点实质上是主张弱肉强食,我们虽然认为人类是文明的,与野兽不同,但为了给肉食找理由,又不得不搬出了丛林法则。这使我想起美国当代有名哲学家罗伯特·诺齐克在提倡素食主义时所用的聪明的论证方法,他说:“人觉得吃肉理所当然,因为人认为被吃的动物在感受力和智力上都远远低于人,无法与人比拟,那么,如果一种比人类优越的物种果真有朝一日从外星来到地球,也运用同样的标准,那他们也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拿我们佐餐了。”说得好有道理! 我想:到那时候,我们一些主张肉食有理的朋友们是否会心甘情愿地贡献我们身上的每一块肉? 如果外星物种为了随时食用方便,也开设了‘养人场’,把我们饲养在其中,没有任何行动自由,只待养壮了供他们取食,我们是否会感到很愉快? 我相信,没有一个人会接受这种‘安排’,必定会奋起反抗,宁死不屈的。那么,我们凭什么要求在‘养猪场’、‘养牛场’和‘养鸡场’中的动物们接受我们强加的安排?这种安排规定这些动物来到这个世界的任务就是为了满足人的肉食口欲而贡献肉体和生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要知道每个动物也都恋生怕死,也不愿接受被杀的命运;每个动物也怕痛,刀割皮肤都不能忍受,何况是开膛剥皮? 强加之余,必有后患。动物不会像人类一样组织起来反抗,但他们被杀之时的怨恨、痛苦、愤怒交织的心情势必影响到吃肉的人,近则化为毒素,进入肉体,最后被食肉的人连肉一起吃进。从更深的层面看,每年全球成亿头动物被屠宰,冤情积累,戾气冲天,已经影响到地球的大环境。现在反常天气和自然灾害频繁出现不能说与此无关。《吕氏春秋》中说:“食能以时,身必无灾”,该句中‘时’作节制解释。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再以人比动物强大去食动物肉了吧。 (责任编辑:有道) |
